武漢傳媒學院學生轉學管理規定
時間:2018-11-15來源:教務處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41號令),《武漢傳媒學院學籍管理規定》(院教字[2017]12號)有關規定,為規范學生轉學管理工作,制定本辦法。
一、轉學條件
(一)學生一般應當在被錄取學校完成學業,如患病或者確有特殊困難,無法繼續在本校學習的可以申請轉學。
(二)申請轉學的本??茖W生高考分數應達到擬轉入學校相關專業在生源地相應年份的高考錄取分數。
二、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轉學
(一)入學未滿一學期或者畢業前一年的。
(二)已受開除學籍處理和已辦理退學手續的。
(三)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
(四)高考成績低于擬轉入學校相關專業同一生源地相應省份錄取成績的。
(五)擬轉入學校與轉出學校在同一城市的。
(六)跨學科門類的。
(七)專升本學生。
(八)無正當轉學理由的。
(九)上級主管部門規定不允許轉學的。
三、轉學程序
(一)擬轉學學生提出申請,說明理由。其中患病學生需提供經轉出學校、擬轉入學校認可醫院的檢查證明;特殊困難一般指因家庭有特殊情況,確需學生本人就近照顧的。
(二)教務處嚴格審核學生轉學條件及相關證明,并提出初步意見。
(三)經過初審的轉學學生名單由教務處轉招生處及相關學院研究、審核。學院將研究意見反饋教務處。
(四)教務處將相關學院研究通過的轉學學生名單匯總,一并提交校長辦公會議集體研究,研究意見如實記入會議紀要。
(五)根據校長辦公會議研究結果,對擬轉學學生相關信息(主要包括:學生姓名,轉出、擬轉入學校和專業名稱,入學年份, 錄取分數,轉學理由等)通過學校網站進行不少于 5 個工作日的公示。
(六)經校長辦公會議研究通過、公示無異議的轉學學生,由主管校長對簽署意見。教務處通知學生辦理有關手續,在教育主管部門規定時間內完成轉學工作。
(七)轉學學生的相關手續和證明材料(成績單、學生思想品德鑒定表、高考錄取名冊等),除教務處留存外,同時報有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需轉戶口的由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將有關文件抄送轉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門。
四、轉學學生管理
(一)轉學學生的學費執行轉入專業學費標準。
(二)轉學之前已修完的課程,與轉入專業相同、其學分與要求高于或等于轉入專業要求的,可認定學分。已修讀課程成績單由轉出學校具實提供。
(三)轉學學生轉入新的專業后,必須完成轉入專業教育教學計劃所規定的全部課程和學分要求后方能畢業,需要補選或重修的課程由學生選擇重修,學校不再專門為其開設課程。
五、本辦法自頒發之日起執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附件:1.武漢傳媒學院學生轉學(轉出)審批表
2.武漢傳媒學院學生轉學(轉入)審批表
武漢傳媒學院學生轉學(轉出)審批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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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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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分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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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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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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層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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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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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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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出專業在生源地 錄取最低分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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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轉入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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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轉入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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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入專業在生源地 錄取最低分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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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申請 原因 |
本人申請原因:
本人已經知曉學費繳納情況,與學校在學費繳納方面兩清。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 聯系方式: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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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處意見 |
學費繳納情況:
負責人簽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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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部門 意見 |
初審意見:
轉入學校招生部門負責人 簽名: (公章) 年 月 日 |
初審意見:
轉出學校招生部門負責人 簽名: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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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所在學院意見 |
學院研究意見:
學院負責人簽名: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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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意見 |
負責人簽名: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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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意見 |
主管校長簽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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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籍管理老師簽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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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1、本表一式四份。學生本人保留一份,一份交學院、一份交財務處、一份交教務處。 2、本表校內使用,辦理完畢后,方可填寫《湖北省高等學校學生轉學申請(確認)表》,由校長簽署轉出學校意見,到校辦公室蓋學院公章。 3、湖北省教育廳備案通過后,學生本人到教務處領取《離校程序單》辦理相關手續,辦理完畢方可提取檔案、提交網上電子學籍檔案。 |
武漢傳媒學院學生轉學(轉入)審批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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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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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分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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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轉入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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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轉入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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層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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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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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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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出專業在生源地 錄取最低分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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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出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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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出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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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入專業在生源地 錄取最低分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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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申請 原因 |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 聯系方式: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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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部門 意見 |
初審意見:
轉出學校招生部門負責人 簽名: (公章) 年 月 日 |
初審意見:
轉入學校招生部門負責人 簽名: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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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轉入專業所在學院意見 |
學院研究意見:
學院負責人簽名: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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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意見 |
負責人簽名: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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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 意見 |
主管校長簽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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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籍管理老師簽字: 擬轉入 專業 班級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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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1、本表一式四份。學生本人保留一份,一份交學院、一份交財務處、一份交教務處。 2、本表校內使用,辦理完畢后,方可填寫《湖北省高等學校學生轉學申請(確認)表》,由院長簽署轉出學校意見,到校辦公室蓋學院公章。 3、湖北省教育廳備案通過后,學生方可到校辦理相關入學手續。 |